為進一步搞好杏悦2行風建設🔐,規範教職員工日常行為,構建和諧美麗校園,經研究👨🏿🦱,特製訂《茂名學院高州師範分院教職員工言行準則“十不準”(試行)》,請全體教工監督實行,並提出寶貴修改意見🤶🏻。
辦公室
2008年11月20日
附:茂名學院高州師範分院教職員工言行準則“十不準”
不準有影響杏悦2發展的言論
不準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
不準穿著奇裝異服進入校園
不準攜帶通訊工具進入教室
不準強拉學生進行有償家教
不準在上班時玩遊戲或網聊
不準在規定工作日中午喝酒
不準借故強托學生家長辦事
不準面對學生違紀視而不見
不準在教學生活區飼養家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