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市區和校園銷售燃放孔明燈🦶🏽、煙花爆竹的現象重新出現,對我市生產儲存大量易燃易爆物品的單位和校園帶來極大的安全隱患🛍。2011年春節、元宵將至,為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茂名市政府和高州市創建廣東省文明城市的要求,現就有關註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春節期間🪼,各單位、部門領導教育本單位、部門職工和留校學生要自覺遵守市政府規定,做到不在市區買賣和燃放煙花爆竹👨🏽🦳。
二👷🏽、廣大教職工🏂🏽,要教育自己的家屬不要買賣和燃放煙花炮竹,尤其要管好自己的小孩,不給小孩買煙花爆竹👩🏻🦯🙆🏿♀️,教育小孩不要燃放煙花爆竹。
三、校內各值班人員發現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要及時製止♜,對不聽勸告者立即報保衛科處理🩳。
保衛科電話:6618332
保 衛 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