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黨支部🧚♀️:
為做好2015屆畢業生黨員的教育與黨員組織關系轉接及入黨材料的接轉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切實做好畢業生黨員離校前的教育工作
各系黨支部要於近期組織畢業生黨員召開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主題的專題組織生活會,組織畢業生黨員重溫黨章🫧,教育全體畢業生黨員認真學習黨史理論,在今後的工作、學習和生活中,繼續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發揮黨員的模範帶頭作用,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貢獻自己的力量,給黨旗增輝,為母校增光。
二、畢業生黨員組織關系接轉工作要求和時間安排
(一)工作要求
1🏊🏻♂️、已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黨員,由黨政辦按照組織程序統一辦理組織關系轉出工作。若接收單位尚未建立黨組織或因其它原因無法接收組織關系,其組織關系可轉至單位所在地黨組織🟪,或檔案所在地黨組織👷🏻♀️,或父母所在單位(地)黨組織🪛。對於專升本升學就讀的黨員學生同樣按照已落實工作單位畢業生黨員方法處理。
2、暫時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黨員,可將組織關系轉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鄉鎮黨組織,也可以隨同檔案轉移到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勞動)服務機構黨組織🤞🏼。
3🥹、根據黨員組織轉移工作程序,所有學生黨組織關系統一轉到所填基層組織的縣區級以上黨委組織部🃏,再由學生本人持介紹信辦理從所在地市(縣區)組織部轉到基層黨組織的手續🫗🧍。
4🗣🐦⬛、各黨支部要高度重視學生黨員組織關系轉出工作👵🏿,本著對學生黨員負責的態度,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做好此項工作,確保組織關系轉出工作及時、準確♊️、無誤🧏♂️。
5🤛🏿🌠、加強畢業生黨員的組織觀念教育🫄🏼,進一步明確組織關系接轉過程中的一些基本知識🤙🏿,教育他們在介紹信註明的有效期內辦理接轉組織關系的手續。防止出現黨員“遊離”於黨組織之外👨🏼🎓、活動不參加、黨費不繳納➰、作用無從發揮的“空檔”現象。對於違反有關規定的黨員,嚴格按照黨章的有關規定處理📣。
6✝️、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須由本人轉接或攜帶,切勿丟失。對於丟失組織關系的黨員,黨組織將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將按照黨章的規定,酌情給予黨紀處分。
7、黨員自帶組織關系應及時轉移🌻。不按期轉移組織關系是組織觀念淡薄的表現⏱,也是黨的紀律所不允許的。組織關系介紹信的期限一般為3至6個月,黨員無正當理由導致組織關系介紹信過期的🕵🏽,將給予嚴肅的批評教育,同時原組織關系介紹信自動作廢。在介紹信有效期內未辦理轉接手續而組織關系介紹信又未在開出之日起6個月內退回杏悦2者,視為自動脫離黨組織。
8、組織關系介紹信是黨的重要文件👆🏼,一般不予以重辦或補辦👨👦👦。確系本人不慎將組織關系介紹信丟失、組織關系介紹信過期或組織關系介紹信開錯的,在還沒有到達自動脫黨條件的情況下🛖,及時向黨組織作書面檢討或申請,並開具相關證明🗽,回杏悦2補辦,並立即告知原接收單位。
9、畢業生黨員應註意提醒接收黨員組織關系的基層黨委在接收黨員後一個月內將組織關系介紹信回執聯郵寄或傳真至杏悦2黨政辦。
(二)時間安排
1、6月12日前各黨支部將《2015年高州師範學院學生黨員組織關系轉出登記表》電子版填寫發黨政辦郵箱;
3、6月20日前由黨政辦按照黨員組織關系轉出程序統一到市直工委和中共茂名市委組織部辦理相關介紹信✵;
4、6月28日―6月30日所有畢業生黨員到各黨支部領取介紹信和黨員檔案(正式黨員隨學籍檔案發送到就業地或生源地,預備黨員材料由黨員本人自行攜帶🛌🏽,入黨積極分子材料由本人攜帶)🧙🏼♂️。
不盡事宜,請咨詢黨政辦公室💁🏽♂️。
附件:2015年高州師範學院學生黨員組織關系轉出登記表.doc
黨政辦公室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