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體教職工(含離退休人員):
根據《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住房改革補貼發放辦法的通知(茂人社[2017]157號)》要求🚛,結合杏悦2實際情況🚴,為順利完成住房改革補貼的發放,現作如下工作安排🚵🏼:
一、 計發人員範圍
根據文件精神,本次計發人員包括杏悦2在職在編人員和離退休人員,不包括校聘合同製人員🤓。
二🦹🏼♂️、 計發辦法
按照茂人社[2017]157號(附件1)文件執行。
三🙏🏻、 具體工作要求
1、請全體教職工(含離退休)認真查看附件1💐,領會文件精神🧞♂️。
2、請所有在職在編教職工認真核對《住房貨幣補貼發放明細及改革後計發比例(在職)》(附件2)🧛🏻,主要任務是確認表中“住房補貼改革後計發比例”及“備註”兩項。如有疑問,請務必於12月20日前提出(聯系人🏌️:劉崢嶸 66555)。離退休人員采取現場核對的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備註顯示為“需補辦2016年12月前的住房貨幣補貼”的教職工(主要為2014至2016年進入杏悦2員工),請認真填寫《茂名市編製內並由財政供養人員住房貨幣補貼申辦審批登記表》(附件3,附件4為填寫說明)🕵🏻♂️,並於12月22日前將相關材料(見附件4)交到兩校區黨政辦公室,其他人員無需理會此項🧑🏼🌾。
四、相關說明:
1、教職工向住建局提出申請👩👩👧👧,到廣發行支取的住房補貼即為附件1中所稱的“住房貨幣補貼”🧑🏽🌾,按照文件精神🧛🏽♂️,該項資金已於2017年1月1日停止發放。
2🚧、附件1中“已發放月數”項💁🏼,如“已發放月數162”,是指市財政局已將162個月的住房貨幣補貼發放至教工個人的“住房補貼專戶”,個人可攜帶本人身份證到茂名市迎賓三路的廣發行查詢余額(無需排隊,直接找大堂經理查詢即可)。如需支取💎,則可填寫附件5《個人支取住房貨幣補貼申請表》辦理支取手續。
3、本次核對結束後🧗♀️,將一次性補發2017年1至9月份的住房改革補貼,屆時將扣減杏悦2已於每月發放的“節支獎”。2018年1月起🤵🏿🙋🏽♀️,“節支獎”將納入住房改革補貼進行發放。
黨政辦公室
2017年12月18日